问题 | 房子延期半年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遭遇到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不幸状况时,他们应立即采取行动,对开发商提起催告。具体来说,购房者如果想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首先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催告程序。其次,在经过催告之后,如果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约履行交房义务且逾期时间达到三个月,那么此时购房者就能够依法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力。也就是说,购房者要想解约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开发商确实存在迟延交房的行为;二是已经向开发商发起了催告;三是非自愿延迟交房超过三个月且经过开发商催告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关于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期限,自发出催告之日起计算,持续时间为一年。在这一年中,只要购房者愿意,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从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若业主拖延到一年期限以后才提出维权诉求,将会永久性地失去这项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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