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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交定金是不退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客户缴纳押金或定金后能否退还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予以退回;然而在少数特定情况下,如购房者并未违反任何相关条款和要求,依然可以考虑退还。对于由于特殊环境因素或自然条件所引发的无法签订商业合同的事情、以及对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以致无法签署合同的情况,这些均非任一方之过失,此时押金是有望得到全额返还的;另一方面,如果是由售房者违约而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话,那么购房者不仅可以拿回之前交付的押金,还可以额外获得违约金的赔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法规规定:因商品房本身不符合销售资格而导致双方无法签署销售合同的情况,开发商不仅不应进行销售行为,同时也不能收取任何类似于预付款形式的提前支付款项。据此,若商品住房本身并不具备销售资质,而购房者在此前提之下曾经向开发商缴纳了所谓的“定金”,即使双方事先并没有明确约定“定金”如何处理的相关事项,开发商仍须毫无条件地将该笔“定金”偿还至购房者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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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