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房产纠纷需要哪些程序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围绕房地产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包含房产所有权证明、房屋买卖约定和起诉书在内的相关材料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的立案申请;然后,法院应在收到立案请求后,依法对案件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接下来,当事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准备工作;之后,法院会将开庭公告送达至双方当事人,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向各方告知具体的开庭日期与时间安排;最后,在开庭当天,当事人务必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准时到达法庭参与辩论并开展质证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