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的定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定金数额问题,这通常由买卖双方通过协商来设定,然而,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原则上不能超过主合同所规定的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若超出这一比例范围,则超出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行为所产生的效力。举例来说,假如一处房产的报价为三百万元人民币,那么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应当不超过六十万元。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即宣告生效,同时,定金应当在订立合同之后尽快支付,或依据合同内的具体约定进行。如果购房方未能信守其合同义务,将无法要求退还定金;反之,若是卖方未恪守其合同义务,则需向购房方双倍返还定金。而在实践操作层面,诸如定金的支付方式、接受对象以及保存方式等等相关事项,亦应在合同中加以清楚地阐明和约定,从而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纷争。
法律依据:
《担保法》
第六章定金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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