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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迟延履行期间从哪天开始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延迟履行期间内的计算方式为:1、倘若双方已经通过协议明确设定履行期限之后,则需自该期限届满次日开始进行计量;2、如果由于某一方的延迟履行行为构成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那么另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解除合同并提出适当的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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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