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房产居住权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若对房产的居住权益做出了明确约定,且该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愿且未触犯任何法律约束范围,应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居住权的设立,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以此来保证其法律效应。 这类居住权合同通常需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准确列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其简称以及他们的具体居所地址; 其次,明确住房所在地理位置; 再次,清晰地定义此项居住权所需满足的各项条件及具体要求; 然后,明确居住权有效期; 最后,依法制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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