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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签订的房屋赠予合同,是否可以反悔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产权赠与完成之后,已无权撤销或更改该项决定。
然而,若所涉及的房产尚未进行法定登记手续,则撤销或更改该项决定仍具有可能。
至于那些已经完成法定登记手续的房屋产权,在如下情况下可视为后悔成立:首先,如果赠与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赠予方及其近亲之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
其次,赠与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
最后,依照法律规定,还有其他一些例外情形也将被认为是撤销或更改权利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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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1: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