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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把房子给未成年孩子谁能住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居住权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形式,通常由房产所有权人设定。
在此背景下,若在房屋赠予前尚未对其子女设置居住权,在完成赠予手续之后,倘若受赠子女尚处于未成年阶段,那么他们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继续享有该居住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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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0: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