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如何拒绝收房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房条件不符者的维权策略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有权利对其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进行拒绝签收,同时向开发企业主张其应承担延迟交付的相应责任; 其次,如果合同所约定的物业设施未能达到标准,同样,业主亦有权予以拒收,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对其逾期交房行为负责; 再者,若出现了关于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应考虑其严重性,若质量问题已经导致无法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业主便有权拒绝签订收房协议,开发商则应对其逾期交房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倘若房屋质量问题属于轻微性质,例如墙面存在细微裂缝或局部掉落等现象,尽管如此,业主仍须签署收房文件,然而,开发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维修,否则,业主还有权继续拒绝签字收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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