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交房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应严格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首先,该房屋必须满足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并且需提供由工程保修单位签署的保固证书; 其次,它还需要具备由质监部门颁发的、证实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房屋质量合格认证; 此外,煤气管网的建设、上下水设施和电力热源的完善以及排污下水道的畅通也是必不可少的,楼宇前方六米范围内及后方三米以内的场地应当尽量保证平坦; 最后,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配备齐备的设备并确保各项手续完整无误。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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