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是怎么扣款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积金贷款支付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在还贷专用卡内预先储存一个月的还款金额,以此作为执行支付的起步资金; 至当期的还款到期之际,受托银行会自动对该等还款本息进行结算并进行划账操作,紧接着会从被授权用于贷款偿还的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提取相应月份的还款,然后将其转入还贷专用卡以备接下来的支付之需; 在下一次的还款日期到来时,就会由系统自动启动上述环节中的第二步,直至公积金账户余额耗尽为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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