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明的法律定义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住证明乃是持有人在指定地点长期居住并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的凭据,也是其登记永久性户口的必备证明文件。
针对已经从原居住地区域迁出的公民,只要他们在其他城市居住超过半年时间,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即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环境、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房或者是能够持续接受教育),皆可按照我们法规的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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