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有啥刑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指出,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了一种危险驾驶罪的特殊情形。
这一法律条款规定,行为人在道路上驾车时,只要有饮酒过量并影响其驾驶能力的行为,都将受到拘留及罚款的严厉处罚。 而对于此类醉驾行为的刑事惩罚措施主要包括拘留与罚款两种方式。 其中,拘留作为一种短期内限制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手段,其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 而罚款则是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犯罪分子必须缴纳一定金额的金钱作为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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