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房产公证及所需资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房产公证应携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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