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需要。
律师解析:
1、共同房产过户一般要夫妻双方都到场,个人房产过户,不涉及配偶利益的,配偶可不到场。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权属发生变动的,应按照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