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人是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租房者并不构成侵占罪。所谓的侵占罪,主要是指行为主体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务或遗忘物、掩埋物未经许可地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在被追问时仍拒不归还款项或交回物品的犯罪行为。
然而,租房者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乃是基于租赁合同的约束,他们对该房屋的持有是出于合法的使用权,而并非非法侵占的行为。当然,若在租约期满之后,租客仍然拒绝归还房屋,且房主多次提出要求却未能得到回应,那么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侵占的问题,但是这仍然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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