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3个月预定场地,后面不要了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租房已支付订金而后又决定放弃租赁的情况,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请求退还上述订金,这主要适用于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遵守承诺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顺利实现时的情况。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倘若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有效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或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以致于可能阻碍、限制甚至最终违反合同原定的目的与初衷的话,那么应当对未达成的效果进行双倍补偿,即是须双倍退还订金予支付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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