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不得租赁的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点:
首先,该房屋属于非法建筑物; 其次,它未能达到安全、防火以及自然灾害防护等行业强制技术标准; 第三,经查实存在违规更改房屋使用功能之现象; 最后,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租的其他特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厨房、卫生间、阳台及地下储藏室均不得作为人员住所进行出租。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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