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退房剩余租金应该退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租户提前解约而房主有意克扣或拒绝返还租金是否合法的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了房主权利,即在租户单方违反租赁协议时,他们有权扣除该部分房款作为违约金。 当然,若是房主提供的服务存在《民法典》认定为无效的行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从而实现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相关款项。 此外,若房主未能遵循《民法典》的规定且租户提前退房,则需承担提供押金的代价。 然而,对于租户来说,最好的方式是在决定退房前,先与房东进行有效沟通,积极协商,以期尽可能减小经济损失。 在处理此类提前解约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两个关键因素: 租赁协议的条款以及房客提供的礼金。 首先,让我们看看租赁协议中有关提前解除合同(退房)的相关约定。 通常情况下,剩余的租金将不会退还给租户。 另外,您还需要了解押金的约定——押金是在租户合同期满后的归还,还是被视为违约后被扣留。 一切都应依照严格遵守租赁协议的规定来执行。 若无法在租赁协议中找到上述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那么,如果乙方(也就是租客)提出退房预告,并且房东无任何不当行为,房东有权保留剩余的租金并不予退还。 如有需要,押金可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决定——全额或部分退还,或者继续保留至预定的租赁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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