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房东1000多跑了有事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东拖欠租户1000元款项并选择逃逸的行为视为违法行为;若当事方未能依约偿还欠款,需依照与房东所签订之相关合约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此外,还必须按照合约条款或者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房东支付相应当期之逾期利息;更甚者可能招致房东提出司法诉讼等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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