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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铺屋顶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屋顶平台被视为一种不动产,其所涉及的物权理应自然归属于每个购入该房产的业主。因此,倘若有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肆意滥用屋顶平台,实质上便是侵犯了所有业主们的经济权益。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屋顶平台的物权将顺应归属到购买房产的业主手中,但是在此之前,若未得全体业主的广泛认同,开发商便无权转让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只有在业主以特定方式表达了普遍许可之后,方可进行相应的使用权转让。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业主有权对建筑中的住宅及经营性用房等专属部分享有所有权,同时也相应地承担起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享区域的共有权与共同管理责任。这既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明确规定,也是我国在立法层面首次对这类权益做出明确阐述。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实际上是指在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同一栋区分拥有状况的建筑物时,每一位所有权人均可享有对建筑物专属部分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建筑物公共部分的共享所有权,即我们常说的“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由此可见,鉴于屋顶平台的物权将依法归属购买房产的业主,在未经广大业主普遍许可的情况下,开发商不得擅自转让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唯有待获得业主们的广泛认可并以某种形式表达普遍许可后,方能启动授权程序,进行相关使用权买卖或转让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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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9: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