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户口可以享受廉租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是具有某个市区的常住居民户口的,并且这个申请人的家庭中的一个人是有本市常住户口三年以上时间的; 2、申请人必须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一个认证。这个有关部门一般是指的当地的民政部门,到这个民政部门认定申请人是低收入的家庭或者是最低收入家庭,也就是对于这个家庭收入这一方面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3、申请人以及这个申请人的家庭成员经过当地有关部门确认没有其他的住房的,或者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十六平方米的; 4、针对这类特殊家庭专门设置的一类条件,如果是获得了省级劳动模范的退休人员,或者是因公殉职的军人家属,因公导致身体残疾的军人,或者是在部队获得相关荣誉的退休人员,这类特殊人员也是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廉租房的; 5、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6、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7、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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