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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签订后定金如何退还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之下,这种约束力无法进行撤销或退回。
然而在特殊场合,经过特定条件的判断后,予以退还或许为可。
具体情况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倘若发展商在签署定购意向书之际规定的时限内将已经由购买者确认定购的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使得双方最终没有成功签署正式契约,此时该发展商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双倍偿还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
其次,当发展商尚未获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官方许可证,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地使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或是由此促成了合同的失效,那么这个时候,发展商有义务归还购房者交付的定金并赔偿相关的损失。
再次,若是因为双方对于正式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为共同立场,而这并不涉及到之前签署的订购意向书的核心内容,进而使得契约的签署没有顺利完成,这时双方都不用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发展商应该如数返还购买者原本交付的定金。
再者,如果订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却未作明确约定或者制定得不够清晰明了,致使双方对于这些细节问题难以达成共识,进而导致最终无法缔结正式合同,这时发展商同样需要归还给购买者为此支付的定金。
然而,若发展商已经满足了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法定要件,但是购买者却拒绝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种情形下购买者便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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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