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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开发商延期交付商品房的问题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企业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而造成房屋交付延误,购房者理应进行书面催促,经过合法合理范围内的催告之后,倘若开发企业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交接,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则有权依法主张解除购房合约。
除此之外,购房者亦有权利依照原有的购房合同条款,请求支付相应的违约罚金或损害赔偿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若同一份购房合同同时对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做了明确规定,那这两者并不能同时适用,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其中成本最高的那项权益以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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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6: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