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还能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添加购房人姓名至已经存在贷款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之上时,首先需要前往当前的贷款机构办理抵押物变更手续以确保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性,接着便可前往距离最近的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相应的所有权文件上的姓名添加操作。
当申请贷款的资金仅来源于住房公积金时,还需额外支付100元的手续费;而同时采用住房公积金与商业贷款混合模式贷款购买的房产项目,则需支付总数为200元的相关手续费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