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房方违约卖方如何拿回房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基础上,当和约各方签署房屋销售合约之后,如因为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从而使得另一方达成签订该合同之初所设定的预期目标变得毫无可能、无法实现时,身为诚实履行合同时的一方,便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解除该份合同之请求,同时还可以要求违约方对其因此而导致的各项损失进行赔偿,这其中既包括诸如因房价高涨或下跌引发的房屋差价损失这样明显的经济利益损失,更涵盖了违约方可预见的其他潜在利益损失。
然而,若双方在签约前已就某些特殊情况做出过明确且详细的特别约定时,必须不得随意突破。在判断和评估实际所得利益损失之时,应当全面地考虑到守约方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所承受的各类交易成本,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违约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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