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房公积金购房所需条件如下:
首先,借款人应当具备扎实稳固的经济基础以及偿还购款所产生的贷款之能力,同时亦应认同并接受特许的贷款保障方式。 其次,已成为所在地公积金的正常缴存者也是其重要条件之一。 再者,除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之外,不可存在任何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或者其它债务。 此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并且能够顺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样是必要条件。 最后,贷款人所发起的商业贷款须正常还款保持无逾期还款纪录也是审核标准之一。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四)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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