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各公司性质类型的差异性,股权转让所涉及到的特定条件也有所不同。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若股东间欲实施转让行为,无需事先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然而,在处理向非股东人员转移股权的事宜时,确需得到其余股东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内部的股权转让并不需要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即可实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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