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一般几年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股权质押期限。
但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根据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据此,股权质押的工商登记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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