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可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合伙联营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实行解散事宜:
首先,当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期限完毕后,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确立不再继续延续该合作关系时; 其次,当合伙协议中明确载明的解散事由发生,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例如违反合伙协议导致严重后果等; 再者,当全体合伙人郑重做出书面决议,决定解散该合伙企业; 此外,若全体合伙人确认参与合伙经营的必须人数已达30天之久,仍未达到法定最低人数要求的,也可决定解散该企业; 第五,如果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经营目的已经实现或难以再实现时; 第六,如果由于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受到严厉警告或因违规经营而被依法撤销; 最后七种情况便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严格规定认为有其他必要的解散理由。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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