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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队委托伤残鉴定会通知对方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交警队在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明确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程度以及后续赔偿等相关事宜时,会委托给相应的机构来开展这项工作。
在整个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当中,交警队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将进行伤残鉴定这一事宜通知到各方当事人,其中自然也包括对方。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对方能够清楚地了解到鉴定的相关情况,从而有机会参与到鉴定的过程当中,针对鉴定结果提出自己的异议,或者提供一些与鉴定相关的证据等。
然而,如果交警队在应该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却没有进行通知,那么对方很可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质疑,进而对后续的赔偿等处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到底是否会通知对方以及采用何种通知方式等,会因为不同地区的实践操作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存在一定的差异。
比如在一些地区,可能会通过邮寄书面通知的方式来告知对方;而在另一些地区,可能会直接打电话通知,或者通过其他更为便捷的方式来传达鉴定通知。
这些差异都可能会对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委托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按程序应通知双方,但交警队未通知小李。小李得知鉴定结果后,对结果存疑,认为未通知他参与鉴定程序不合法,拒绝接受据此作出的赔偿方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警队有义务依照法定程序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伤残鉴定,未通知小李的行为存在程序瑕疵,可能导致鉴定结果的公信力受损。
2、因未通知小李参与鉴定,其对鉴定结果存疑合理,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3、不同地区通知方式虽有差异,但都应确保当事人能知晓鉴定事宜,交警队应规范操作避免此类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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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