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效多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着特定的时效规定。
一般来说,其时效为十日。 从现场调查开始之日起的十天内,交通警察会着手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倘若其中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那么就必须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的那一天起算,往后推五日,以此来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倘若存在特殊情况,只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是可以将时效延长五日的。 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尚未确定之前,如果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并且经人民法院同意,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暂时中止对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工作。 而当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是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那一天起算的三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现场调查。小朱认为应十日出具认定书,但因涉及车辆鉴定,小李觉得应从鉴定意见确定日起五日制作。后小朱对认定结果不服,要申请复核,小李觉得不能复核,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从现场调查起十日制作认定书,但此事故涉及鉴定,应从鉴定意见确定日起五日制作,符合规定。 2、若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五日,本案未提及特殊情况,不适用。 3、小朱对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这是其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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