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了人全责有保险还要自己出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发生撞人且负全责的情况,倘若有保险的话,通常是无需自己额外掏腰包的。
交强险在有责的情形下,有着明确的赔偿限额,其中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8000元,这意味着在因撞人导致对方医疗费用产生时,可获得最高18000元的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能对因撞人造成的对方死亡或伤残相关费用进行赔付,额度高达18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用于赔偿对方财产损失。 然而,要是超出了这些限额,商业三者险便会依据保险合同来进行赔付。 但这里要注意,有些费用是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的,像自费药,它不属于保险报销范畴,还有鉴定费等,这些费用通常都得由自己来承担。 另外,如果撞人导致对方的财产损失比较大,可能就需要先垫付一部分费用,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所以,虽然有保险作为保障,但在某些具体情况下,还是有可能需要自己拿出部分钱的,具体的情况得根据实际状况以及保险合同来确切地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撞了小李,小朱负全责。小朱有保险,但小李受伤较重且财产也有损失。小李医疗费用达25000元,财产损失3000元。小朱认为有保险自己无需额外掏钱,而小李认为小朱应先垫付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双方就小朱是否该先垫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小朱的交强险最多赔18000元,超出部分7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超出1000元。 2、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商业三者险应按合同赔付,但自费药、鉴定费等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小朱可能仍需承担部分费用,对于先垫付问题需看实际情况和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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