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撞车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因驾驶员醉酒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提供赔偿保障。
然而,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规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受害人遭受的人身伤害进行必要的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对于事故导致的任何财产损失则无须承担责任。在此基础之上,保险公司还拥有在为伤员投入抢救费用的过程中,先行垫付所需款项,然后再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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