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意外事故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意外事故被认定之后,赔偿的确定通常是以双方的过错程度为依据的。
当双方都没有过错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般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就像对方因为事故而产生的诸如医疗费、误工费之类的合理费用,机动车方会在这个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比例范围内进行赔偿。 倘若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像是违反交通规则等情况,那么就会根据过错的比例来分担损失。 比如说对方承担30%的过错,那么机动车方就需要承担70%的责任等。 在进行具体的赔偿过程中,必须要提供相关的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一系列的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支持赔偿请求。 并且,在赔偿事宜上,是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的。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定和裁决。 这样能够确保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让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与小李发生碰撞,经认定为意外事故。小朱认为双方无过错,自己应按《民法典》承担不超过10%赔偿责任,小李却称自己有受伤及误工,小朱应全赔。小朱要求小李提供医疗票据和误工证明,小李拒绝提供,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若双方无过错,小朱按规定承担不超过10%赔偿责任,但小李需提供相关证据。 2、双方协商不成时,小朱或小李可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以确保公平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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