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还可以撤回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不太容易被撤回。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旦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赠与人就不能随意地撤销它。 然而,在以下这些法定的情形出现时,是可以撤销的。 其一,要是受赠人严重地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撤销赠与。 其二,当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没有履行时,也能够撤销。 其三,倘若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同样可以撤销。 如果碰到了上述可以撤销的情形,赠与人必须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的那一天起的一年内,去行使自己的撤销权。 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是从他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的那一天起的六个月内去行使。 总之,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不过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以及期限,这样才能保证撤销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产赠与小李并进行了公证,后小李经常辱骂小朱,严重侵害小朱合法权益,小朱欲撤销该房产赠与,双方就该公证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不易撤回,但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本案中,小李严重侵害赠与人小朱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定撤销情形。 2、小朱若要撤销赠与,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只有符合法定情形和期限,其撤销行为才合法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