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其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法定可撤销理由后起计算,时间限制为期一年。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因对合同条款存在严重误解或者签订协议过程中明显地出现不公正现象而产生的合同,受损方无权立即终止合同,而是有权向当地司法机构提交合同更改或撤销的正式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并非永久有效,它拥有自己的行使期限,即自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法定可撤销理由后开始计算,同样也是在一年间有撤销权的行使时限。 如果在这个期限之内,无论何种原因,当事人未能充分行使撤销权或主动宣布放弃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将依法自然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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