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催告的合理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解除法律程序中,严令催夺交付单据之合理时限设置为六个月。
催夺交付是指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达告别协议的意愿。 一般而言,催夺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关于"合理期限"之规定,通常是从催夺交付文件送达至对方为止,在六个月之内若未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申请,则该地司法机构将不再接受此类申请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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