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履行劳动合同时,若需执行合同变更程序,则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发出关于变更合同的正式请求。 该请求可由合同管理者或者劳动者任意一方发起。 无论谁发出请求,均应充分阐述变更合同的理由、具体变更事项及相关条款和条件等,并且为对方设置一个合理的答复期限; 接着,接受请求方须按照所设定的期限,向请求方作出明确回应。 在收到变更合同的请求后,接受请求方必须在约定的限期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请求采取无视态度。 接受请求方的回复可以是同意变更,亦或是提出自身的异议,以便双方能够进一步展开协商讨论; 如遇请求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接受请求方有权拒绝变更; 然后,双方应就变更事宜进行深入磋商,最终达成书面协议。 在双方就变更事项达成共识之后,应起草并签订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中应对变更事项及其条款进行详尽描述,并明确变更后条款的生效时间; 最后,对于已在相关部门备案或公证过的企业劳动合同,变更后的书面协议同样需要提交至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 需要公证的变更协议,仅在完成公证后方能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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