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国家并未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任何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合同双方都可自由发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定义。
例如,您可以尝试以下描述:首先注明,本公司履行合同的范围涵盖了商品销售、原材料采购、员工聘用管理、以及人力资源服务等多个领域;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书面材料(如信件、邮件、图表等)也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次,所有涉及到合同执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遵循“认真落实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以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地得到履行。 无论何时何地,未经审批部门的明确批准,任何人或部门都不得轻率对待、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再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体承担职责的管理者,都将按照本公司内部审核制度来执行,简单来说就是谁审核过的合同内容,就由该人负责对合同事项进行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 此外,作为领导层的总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应该随时关注和了解合同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便需立刻妥善处理或向主管上级汇报,若因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甚至无法全部履行,将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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