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交付不了同意退房怎么索要损失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当出现违约情况时,我们的既定原则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害,约定的违约金如若不足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适度调高违约金的数额;反之,如若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当事人也有权利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调整,使之较为合理地符合实际情况。 另外,对于因延迟履行义务而引发的违约金问题,违约方只有在支付完毕违约金之后,才能够继续履行法定义务。 因此,除了需要支付房屋全价以及相应的利息之外,开发商还需要额外赔偿业主此前付出的各项成本开支。 具体来说,假设是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买卖有违意愿而需要进行退房处理,并且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对违约金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时,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对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这其中不仅包括房屋全价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业主此前为购买房屋已经付出的一系列款项,这些都将被视为此前消费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开发商进行一并补偿。 在退房款项的划分上,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和分期付款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通过直接向开发商索要他们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来实现退房。 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开发商会将应退的购房款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原属于买家的首付款部分将会直接退还给买家; 第二,对于那些从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的买家而言,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也会直接返还给银行,视为买家向银行提前归还款项,银行则会接受此种偿还并立即终止与其之间的借贷关系。 最后,对于那些未开始支付按揭贷款或仍在月供期中的购房者,开发商也需负责归还他们履行的月供金额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支出。 因此,我们需要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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