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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房产5年过了追诉时效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赠与房产的权利是不会受到追诉时效限制的。
赠与合同,它属于单务合同这一类。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转移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不过,要是经过公证了的赠与合同,或者是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那就不适用前面说的可以撤销的规定。
要是赠与房产已经把权利给转移了,受赠人也合法地拿到了房产所有权,那这时候就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
但是,如果碰到了赠与合同的撤销之类的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要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要是当事人是受到了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的那天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消失。
总而言之,赠与房产到底有没有过追诉时效,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要是有不明白的地方,最好是去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将一处房产赠与小胡,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小胡以为合同签订就万事大吉。但小朱却想撤销赠与,他认为房产权利还未转移,自己有撤销权。小胡则觉得赠与合同已签不应被撤销,双方产生争议,且不知是否受追诉时效限制。

案情分析:

1、若赠与合同未经公证,也无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在房产权利未转移时,小朱可撤销赠与。
2、若小朱主张撤销赠与引发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若小胡能证明小朱受胁迫撤销赠与,小朱需在胁迫结束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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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