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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借贷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公司的借贷事宜由公司自身独立去承担相应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是不用去承担连带之责的。
不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之中,股东有可能就需要去承担连带责任。
要是股东出现了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所享有的有限责任这种情况,通过逃避债务的方式,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就像股东把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财产给混同了,或者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等这些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股东就必须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另外,要是股东给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当公司没办法清偿债务的时候,作为担保人的股东(也就是提供担保的那个股东),就应该按照当初担保合同所约定好的内容,去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我们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认定在公司进行借贷的时候,股东一定是承担或者不承担连带责任的,这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某公司股东。公司向小丽借款后无力偿还。争议点在于股东是否担责,小朱存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情况,小李有抽逃出资行为,小胡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

案情分析:

1、小朱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债权人小丽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
2、小李抽逃出资,同样是滥用相关权利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小胡作为担保人,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应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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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