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代位行使的债权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代位行使的债权主要涵盖以下三大类:1.到期债权。
这是指债务人为次债务人所拥有的、已经到达清偿期限的债权。
2.具有金钱给付性质的债权。
例如,借款、货物买卖等类型的债权。
3.并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债权。
例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特殊权利,这些权益都无法进行代位行使。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代位行使权必须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并且债权人对于代位行使权所得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权。
同时,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并负责支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1: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