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代位权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权威司法解释之规定,代位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内容:首先,要求债权人针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在法律层面上是正确且已然届满;
其次,设定了只有当债务人未勤勉地行使其自身所享有的到期债权,从而对债权人正当权益的实现构成威胁时,债权人方有权利行使代位权; 最后,明确指出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个人的,也可以成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当债权人决定采取诉讼手段来施行人代位权时,应当将债务人的次债务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状告至法院。 在此过程中,若债权人最终胜诉,则诉讼费用应由次债务人承担,并优先从实现的债权中予以扣除。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度之内。 一旦法院确认代位权的存在,次债务人便须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而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亦随之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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