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机关如何正确行使代位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税务机关要行使代位权,那可是得满足一些法定条件。
咱先来说说这条件,得是纳税人有欠缴税款的事儿存在,而且,还特别消极,就是怠于去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这一怠着,就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害。 另外,纳税人的那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当税务机关要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得以自己的名义去法院提起诉讼。 这时候,税务机关得承担起举证的责任,得证明纳税人确实欠缴税款,确实怠于行使债权,还有那债权可不是专属的啥的这些事实。 同时,行使代位权的范围,是以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数额为界限的。 等法院审理完之后,如果支持了税务机关的代位权主张,那次债务人就得向税务机关去履行清偿的义务。 而税务机关通过各种办法追回的款项,得优先用来清偿税款以及滞纳金,这样才能保障国家税收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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