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行使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权的实施,必须要具备以下四个重要的条件: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负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并已经届满了履行期限。
也就是说,该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且在法律上具有有效性,且该项债务已经进入到了偿还的最后阶段。 其次,债务人不得积极地行使他自身所拥有的到期债权。 这里所指的意思就是,债务人不能通过诉讼或仲裁这样的法律途径向次债务人主张自己所享有的那部分带有金钱支付义务的到期债权。 第三,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并不属于专属于他个人的范畴。 例如,那些由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所衍生出来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等。 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也就是说,由于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其权利,导致他无法清偿对债权人所负有的债务。 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时,债权人才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资格行使代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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