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使债务逾期已达三年之久,也并不意味着借款方可以无需偿还债务。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若借款方未能在债务到期之后的三年内,按期归还给债权方相关权益,便可能会陷入超过诉讼时效的困境。 然而,如果在此期间内曾经对债权方提出过任何形式的催讨要求; 或者借款方主动承担起清偿债务的责任并进行相应支付; 或是存在其他造成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或中止的特殊状况时,则不再受制于此前所规定的三年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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