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厂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即第六百七十六条所阐述,若有人因创业筹资而采取借债方式却未能如约归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应该依据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预先约定的金额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明确规定来支付滞纳罚息。
在此基础上,可以明确地理解为,当借款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进行债务偿还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欠款者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 而若贷款方仍旧不予理睬,那么债权人将有权利根据我国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向当地的审判机构提出司法执行的申请。 关于申请司法执行的期限,则根据不同情形分为三种。 一是在法院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及时履行期间届满之后开始计算的,且这种期限为两年; 二是从法院判决书中允许分期履行的每个时期的债务履行周期结束的当天开始计算,同样也是两年的时间; 再就是从法院公布生效之日起算,同样也是两年的时间。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如果债权人在上述这两年的执行期限之内没有正式提起申请执行,或者在提起了申请执行之后,但在执行期限内未能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导致执行期限暂停或者延长,那么债权人最终可能会丧失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全部债务的权利。 因此,作为债权人,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法定的执行期限并积极采取合理的法律行动去维护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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