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不满3000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未按约定返还且欠款数额尚未达到法定标准3000元,则债权人得以行使民事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提供充足、确实的证据来证实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关系以及被告未能依约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客观事实。 债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诉讼申请,如果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方面的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向被告方当事人予以明确告知,这一点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已有明确规定。 倘若被告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还款责任,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限制其出境等强制性措施,或通知相关机构协助执行相关措施。 总而言之,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债务纠纷问题,当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请求法院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加以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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